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6-05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1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召开。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的正常支付的情况,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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