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证券简称:萃华珠宝公告编号:2017-01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05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0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05月10日—2017年0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5月11日9:00—11:30、13:30—16: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5月10日15:00—2017年0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05月0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05月0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沈河区中街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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