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烟草局、省保监局、省律师协会、省消保委等11家单位发布了2015年维权数据以及维权典型案例。 事情经过:2015年1月16日,枞阳县市管局接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举报,称枞阳县孙凤珍经营的珠宝店在未取得中国黄金集团授权使用“中国黄金”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擅自制作含有“中国黄金”内容的广告牌和标价签,用于销售黄金、铂金饰品。枞阳县市管局于昨日年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
处理结果:经检查,当事人未经中国黄金集团授权,擅自制作标有“中国黄金和二个手镯图形”的广告牌在店堂内悬挂,并将制作标有“中国黄金、品种、含量、重量”的标价签挂在从合肥黄金珠宝批发市场购进的黄金、铂金饰品上,用于销售黄金、铂金饰品,违法经营额达35451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款的规定,构成利用广告对商品的质量、生产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枞阳县市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执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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