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周大生珠宝店因配置的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竹山消防大队处五千元的罚款。
竹山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履行检查中发现:竹山县周大生珠宝店内配置的灭火器有两具压力不足。确定违法行为后,大队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为严肃消防法律法规,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大队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对该单位处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在大队执法人员的教育下,该单位负责人吴某意识到,人员密集场所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极不负责的行为,愿意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