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一珠宝企业网上销售被责令补各项税款90余万元

1970-01-01 08:00 作者:kf4 文章来源: 点击:

        网购大军的阵营越来越大,但不少却不记得向商家要发票,而商家也乐得其所。近日,记者从深圳国税局了解到,罗湖一珠宝企业网上销售近420多万元没有上报,被责令补各项税款共计90余万元。

        罗湖水贝是*闻名的珠宝销售旺地,以“从工厂到顾客”的模式进行营销,是近年来网络销售珠宝新出现的销售模式。近期,深圳市罗湖区国税局查处了一起利用网络销售模式隐藏销售额,逃避缴纳税款的案件。据介绍,罗湖区国税局税务人员发现该辖区某珠宝企业申报的销售额与其企业规模不相匹配。在检查该企业资金往来款项后,发现该企业利用网络销售开展业务时客户往往忽略索要发票的特点,在发出货物并收取货款后却未将网络零售的货款作为营业收入入账,在申报时隐瞒了网络零售部分的销售额。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据计算,该企业被责令补报销售额近420多万元,涉及各项税款共计90余万元。

        不少人在网上卖东西都会担心东西损坏了、被托运掉了自己怎么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商品维权的时候,必须持有凭据,其中发票是*重要的凭据。如果网上购物的店家以“没有发票”拒绝提供,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个时候买家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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