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翠绿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声明

1970-01-01 08:00 作者:kf4 文章来源: 点击:

声  明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6月2日公布“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黄金、铂金饰品不合格名单”,其中不合格名单中有一件标称生产单位为“深圳市翠绿珠宝*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翠绿珠宝*”白金750镶翡翠佛型号的白金750镶翡翠佛商品(检验报告号:2010GDGS14-020)。此事发生后,引起了我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深入调查,确认该产品与我司无关,系他人假冒我司商标及厂址产品。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过核查后,于7月15日在其网站上更正了“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黄金、铂金饰品不合格名单”

        信息:“经核查,深圳市翠绿珠宝*饰有限公司未生产、经营镶翡翠类产品。经鉴定,该商品为假冒他人商标及厂名厂址产品”。

        我司一直秉承以“顾客的满意,我们的追求”为理念,以严格的质量监督检验体系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利益。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此次更改公告后,将调查结果告知消费者,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企业的正当权益。

        再次对关心和支持翠绿珠宝公司的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声明

                 深圳市翠绿珠宝*饰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珠宝网无关。国际珠宝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国际珠宝网工作人员删除。

    国际珠宝网客服:0755-25911511

    国际珠宝网
    微信公众号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网络110报警服务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1513号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授予《可信网站示范单位》
    消息
    官方客服
    反馈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