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告

1970-01-01 08:00 作者:kf9 文章来源: 点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明牌珠宝”)*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摇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财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
  3、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6,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4,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明牌珠宝”,申购代码为“002574”,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1年4月11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33.3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44.4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3)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32元/股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之和为24240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20.20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92,307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192,000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 99,693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11年4月13日在《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的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32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摇号配售。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1年4月14日(T日,周四)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574”。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1年4月14日(T日,周四)当日15:00之前,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否到账。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的,应及时与其托管银行确认。因股票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股票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确认*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有权限制违约股票配售对象参与主承销商下一项目的网下初步询价。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2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1,2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1,2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7)2011年4 月14日(T日)下午,财通证券在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并按配售对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60万股)获配一个编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编号的个数等于其资金有效的申购量除以申购单位,*终将摇出20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60万股股票。
  (8)2011年4月15日(T+1日)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根据摇号结果统计配售对象的获配号码,中签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为60万股。
  (9)2011年4月18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10)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1年4月14日(T日,周四)9:30~11:30、 13:00~15:00。
  (2)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48,000 股。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1,200万股;
  (3)网上申购不足4,800万股、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
  (4)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意见。
  9、本公告仅对本次股票发行的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11年4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在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1日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11年4月11日下午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经确认为有效报价的42家询?对象统一报价的69个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可比上市公司、市场环境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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