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个广西老乡结伙,专挑商场珠宝专柜的金饰下手,多次实施盗窃,*终落入法网。昨天,南山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韦某锋等4人一年至两年不等的刑罚。
韦某锋、韦某帅、韦某练、李某是广西老乡,他们离开家乡自谋职业,干起了不务正业的“活儿”,专挑商场珠宝专柜的金饰下手。2009年12月8日,韦某锋纠集韦某帅、韦某练,商量到深圳大型商场实施盗窃,并找来李某负责开车接应。
9日中午,4人来到南山区一商场附近,由李某停车接应,另3人下车来到该商场一楼珠宝专柜,韦某练、韦某帅作“掩护”,一人假装让柜台服务员拿出金戒指观看,另一人则用身体遮挡另一名服务员的视线,韦某锋则迅速将手伸进柜台,将一个价值3700多元的黄金戒指盗出。
当天下午,4人又来到南山区另一家商场的黄金*饰专柜,以相同伎俩实施盗窃,韦某锋、韦某帅被当场抓住。当晚,另外2名窃贼也落网,所盗的金条、金戒指均被公安机关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