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抽检样品购销《和谈书》内容信息

1970-01-01 08:00 作者:kf4 文章来源: 点击:

        为整治全省金银*饰市场,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省工商局)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简称福建宝协),双方就购买和处置黄金*饰抽检样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 鉴于金银*饰材料价值与一般商品不同的特殊状况,省工商局在流通领域购买的黄金*饰抽检样品,按购买原价转卖福建宝协(即由福建宝协直接付款给被抽检单位);

          二• 省工商局将黄金*饰抽检样品委托检验机构检测后(破坏性检测),金片样品由福建宝协自行处理,省工商局贴补福建宝协样品原价的9%损耗费。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珠宝网无关。国际珠宝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国际珠宝网工作人员删除。

    国际珠宝网客服:0755-25911511

    >> 热点图片
    国际珠宝网
    微信公众号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网络110报警服务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1513号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授予《可信网站示范单位》
    消息
    官方客服
    反馈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