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在浙江买“水晶”短短两月获赔数万元

1970-01-01 08:00 作者:kf4 文章来源: 点击:

         面对这种情况,梁相辉已在郑州、宁波、桂林、海口等地留下了打假的足迹。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一些无良商家应该收敛和反省了

         职业打假人就获赔15000多元。从消保委了解到近期,一个星期。一名叫梁相辉的男子成了浙江各地消保委的常客,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宁波、金华等地的大商场频频出入,发现假冒的水晶饰品,就买假索赔,获赔金额达数万元。

         梁相辉来到宁波市中心的一家商厦,10月底。一楼柜台购买水晶套链及水晶手链共6条,总价值人民币4534元。当时商厦营业员向梁保证他所买的水晶饰品。第二天,便去宁波市珠宝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确定这些不是水晶饰品,而是玻璃饰品。于是梁向消保委投诉,并向东方商厦提出索赔。事发后第三天,商家同意给予梁相辉全额退货,并赔偿4534元及鉴定费100元。

         梁相辉又走进宁波另两家商城,没几天。购买了标签上注明是天然水晶的饰品5000多元,和价值6000多元的晶石”饰品。随后,梁拿着经过鉴定确认不是水晶饰品的鉴定证书要求商城赔偿。

         梁相辉又转战金华,11月初。市区一商场饰品专柜购买了3条水晶项链、3条手链,一共花了4000多元。服务员在购货小票上写明“保证不是玻璃,水晶”字样。随后,梁相辉将水晶项链、手链拿到检验站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项链、手链均为玻璃制品。随即向消保委投诉,要求商家“退一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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