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在搜索“北京市同晖珠宝*饰有限公司”时发现一可疑网站。经电话暗访后发现,竟是一家诈骗公司。他们倚仗北京同晖有着良好口碑且有十年的发展历史,肆意在网络进行诈骗。此行为受到“北京市同晖珠宝*饰有限公司”的严重指责。事发以后,我司立即向百度推广进行申请,要求停止对该诈骗网站的推广,但是历时两天,该诈骗网站仍在横行网络,对此我司极度不满。现北京同晖已向工商局、公安局及版权局进行备案。 此件事引发我深度思考,诈骗公司是怎样得到我司的机密性文件?为什么诈骗集团如此嚣张在百度推广大肆宣传?究竟百度公司是否对那些资质有疑意的公司进行严格审查? 随着电脑的普及,中国已进入信息社会。大到企业小到个人,不管再机密的信息都会出现在银行、政府单位以及相关合作人手里。加之频频爆出某某机构倒卖信息的恶性,所以“机密文件”也已不再是机密。据我所知凡我司出具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都会印有“仅供......使用,复印无效”的字样,那诈骗公司是如何得到我司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呢?此问题已不得而知。望各企业加强警惕性,以此为戒。 古语有云“做贼心虚”,一个诈骗团伙,却赤裸裸的公开触犯**法律法规,为何会出现这种病态的社会现象?究其原因,相关网络法律法规跟不上网络的发展速度,且相对处罚力度较弱,导致一些不法分子肆无忌惮的进行诈骗触犯法律法规。这种现象有时让企业投石无路,只能吃哑巴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网络服务公司有义务严格审查企业的相关资质。但网络服务公司真的尽到其义务了吗。打着其他企业的名号进行网络诈骗的事情时有发生,网络服务公司应该进行深刻检讨,制定严格的把关程序,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