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据深圳海关消息,11月12日,该关所属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查获1名男性出境旅客携带未申报黄金、钻石等贵重*饰一批,初估案值约人民币150万元。目前,上述案件已由海关处置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11月12日15时30分左右,一名男性旅客携带行李箱从皇岗口岸出境大厅出境,经X光机过机查验,图像显示该名旅客行李箱内存在大量疑似金属制品。海关关员随即要求该名旅客到海关查验区接受检查。关员依法开箱查验后发现,当事人行李箱内放有未申报的黄金、钻石等贵重*饰一批。
经清点,共有黄金饰品3438.85克、钻戒35个、钻石项链11条、宝石饰品3个、钯金93.4克、铂金52.3克、银饰732克,初估案值约人民币150万元。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出境旅客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重量超过50克的,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数量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进境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重量超过50克需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视同进口货物,须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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