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不是“中国**”,却标注为“中国**”――合肥的王先生在购买铂金*饰送人时,就遭遇了这样一件事。在合肥庐阳区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王先生*终将*饰退给了商家,同时获得了相应的补偿。“这起案件十分典型,消费者以后在购买这样的商品时应该多留个心眼。日前,合肥庐阳区12315中心副主任周毅说。 王先生向工商人员诉说了他购买铂金*饰的经过:当天,他和一朋友到一商场时,看到该商场一楼橱窗上有“明牌*饰――中国**产品”字样的广告宣传。在这家商场内,他看到了同样的广告宣传语,一位营业员也一再强调她所在的柜台卖的明牌铂金是中国**产品,并拿产品说明书和印有中国**产品标志和字样的包装盒及包装手提袋给王先生,让王先生相信明牌*饰是中国**。于是王先生购买了三件明牌*饰,之后在朋友的建议下,又购买了一款铂金戒指。
王先生认为:“中国**产品”是一种产品的质量标志,代表着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未达到该标准而使用该标准的标志是一种恶劣的欺诈行为,对商品的质量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一系列的法规、法律。为此,王先生将厂家和商家一同告到了工商部门。
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王先生*终收到了退回的6500多元购货款,并得到了500元的补偿。
有关人士指出,虚假宣传也是一种欺诈行为,这将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这样的现象,工商部门将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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