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珠宝网,今日黄金价格,珠宝加盟,行业资讯及珠宝招商交流的珠宝门户网站。 您好,欢迎登陆国际珠宝网!
服务热线:0755-2591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珠宝首饰评估师要读)

2016-07-12 11:13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6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目录
  **章 总则
  第二章 评估专业人员
  第三章 评估机构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五章 行业协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章 总则
 
  **条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第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第四条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应当加入评估机构,并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第六条 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国际珠宝网
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珠宝网无关。国际珠宝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国际珠宝网工作人员删除。

国际珠宝网客服:0755-25911511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授予《可信网站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