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呼市森林公安局在“2014呼和浩特国际珠宝玉石博览会”上收缴了一批疑似象牙、犀牛角制品。 11日展会上,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消息对博览会进行了秘密调查,在上百家商户中,警方发现有人贩卖疑似象牙、犀牛角、玳瑁、盔犀鸟等**明令禁止出售的物品。
经过取证,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对暂扣的疑似象牙进行了检测,证实确为真象牙,并对四商户进行了刑事拘留。
**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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