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初,被告人李某、靳某、王某驾驶着一辆套牌车从外地进入西安预谋实施犯罪,3人商议后决定冒充“神医”来骗取他人信任进而盗窃他人钱财。在北郊一处路边,王某遇到了受害人赵老太太。在一番热情攀谈之后,王某得知赵老太太有个儿子,王某称自己和她的儿子认识,两人还是同学。随后,王某称他正在附近找“神医”看病,邀请赵老太太一起前往。此时,同伙靳某“刚好路过”,称自己碰巧知道神医的住址。于是,老人便跟着他们二人一同前往。
路上,3人遇到了由李某扮演的“神医”的孙子。经与王某、靳某相互配合,李某向赵老太太道出,“神医”已经算到了她家中会发生“血光之灾”。老人一听这话,心里十分着急,急忙问李某有什么破解之道。李某提出“开光消灾”的说法后,赵老太太没有任何怀疑,一心只想消除灾难,回家取来了钱财“开光”。当赵老太太将15万元现金和黄金*饰等物品交给李某之后,李某要求赵老太太转过身,边走边默念“保佑家人”,要够走99步,且不得回头。王某、李某、靳某3人趁机离开现场,并驾车逃回老家。
经报警,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3人因涉嫌盗窃犯罪被未央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靳某、李某、王某预谋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神医算命”“开光消灾”等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借机盗窃老年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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