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际珠宝网之珠宝新闻:在百货商场购物,不仅能免费抽奖,而且人人都能抽到“一等奖”。你以为天下的有这样免费的午餐吃?呵呵,如果碰上这种“好事”,您可得多个心眼儿:所谓的“好手气”,其实是商家的“陷阱”。 国庆长假期间,王先生在海沧一家百货商场购物,结账时被告知“可凭小票去珠宝专柜免费抽奖”。王先生就在抽奖箱里随意抽取一张奖券,没想到就抽中“一等奖”。之后,店员热情介绍说,凭奖券可在店内珠宝柜台以“一折超低价”购买任何产品。
王先生在珠宝柜台逛了一圈,发现满目琳琅的珠宝标价都不菲,即使是打一折,也要花费近千元。后来,他无意听到旁边一位顾客也同样中了一等奖,不禁起了疑心。就把这件事同一名在工商工作的朋友说了。
工商人员随后对这个抽奖活动展开调查。原来,商家确实在奖券上做了手脚,抽奖箱里大多都是印有“一等奖”字样的奖券,而这种行为已涉嫌不正当竞争。经过调查,工商部门*终依法对该百货商场处以1.4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不正当竞争(unfair competition),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的竞争行为。如商业贿赂 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 倾销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而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因此,凡是在竞争过程中,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法律手段进行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会损害其他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于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
记得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