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珠宝公司仓管员,女子林某利用管理漏洞,私下将650件珠宝*饰拿出去变卖、抵押、典当,市值158万余元。林某为此构成职务侵占罪,于近期一审被海珠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据受害的广州市爱某珠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陆先生向法庭证实,2012年5月份,他听朋友说公司仓管员林某多次向其打听寻找珠宝买家,还自称手上 有很多珠宝。陆先生于是开始留意仓库的库存情况。2012年6月14日,盘点发现公司共损失了650件珠宝,按市场价后经司法鉴定市值为1582384 元。陆先生遂报警。 检方认为,林某的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被告人林某对罪名无异议,但对涉案赃物数量有异议,称只拿 了大概400件。而且她称只是将这些珠宝拿去典当、代卖赚取差价等,并非想直接侵占这批珠宝。另外她还对珠宝的价值计算方式有不同理解,认为应该按批发价 算,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该在50万元以内。故请求轻判。 *终,海珠区法院认为林某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巨大,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扣押的涉案珠宝*饰126件,发还给受害珠宝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