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老板被拘留6天,后续面临民事诉讼,背后原因让人愤怒!

2024-01-30 16:01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企业供稿 点击:

 如今的商家为了让自己的利益*大化,在工具上各种做手脚,让消费者痛恨不已,这不杭州一家金店老板就拘留6天,后续还要面临民事诉讼!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名百万博主在杭州某金店遭遇“鬼秤”,视频显示,博主准备将金项链卖给回收黄金的商家,对方称重为62克,随后他当场拿出自备电子秤一称,结果显示为77克,足足相差15克。店老板随即将其黄金和秤摔在地上,并对这名博主进行辱骂。博主选择报警,警方到场后,协调市监局工作人员到场处理,*终,鉴定结果显示:电子天平经过改装,安装了遥控解码电路板。


 
以上图片来源于狂飙兄弟
 
对于商家私自改装电子秤的这个处罚结果暂未公布,因为该播主此时并未在杭州,只能等到年后才能处理。其次,商家摔坏该播主电子秤造成损失的行为被拘留6天。同时该播主表示会对商家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商家对该博主的损失。与此同时,该播主表示遇到嚣张跋扈的商家,也要法治!
 
 



 
以上图片来源于狂飙兄弟
 
到底什么是“鬼秤”?电子秤常见作弊方法有哪些?消费者如何识别“鬼秤”?遇到“鬼秤”又该怎样维权?
 
什么是“鬼秤”?
 
电子秤属于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要实行强制检定。所谓“鬼秤”,就是那些被做了手脚、称重显示与实际重量之间存在一些偏差的电子秤。
 
电子秤常见作弊方法有哪些?
“鬼秤”藏匿于街市之中,很难察觉,有网友感叹“‘鬼秤’套路繁,宰客花样多”,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踩入商贩的陷阱,就要了解“鬼秤”的常见套路。
1. 秤下垫物法
一些不法商贩用硬币、纸板、泡沫垫高秤身一角,使电子秤摆放不平,造成短斤缺两。
2. 四舍五入法
利用电子秤只能显示小数点后两位的设置,故意把单价打成缩小100倍,比如1.25千克的商品,单价10元一千克,正常的话该收12.5元,但他故意在电子秤上把价格打成0.1元一千克,这样一来电子秤自动会把0.125四舍五入成0.13,就可以向顾客收13元。
3. 冲击力法
通过冲击借力,就是把商品重重地丢在秤上,秤盘还在晃动时就称重量、报价格,而通常这种时候显示的商品重量要比实际的重。试验表明,若一块肉的实际重量为0.155千克,用力扔到秤上时,却可以达到0.198千克,比实际重了43克。
4. 托盘出售法
即电子秤空称时显示为零,但称量时却将托盘和商品一起放到秤上,托盘重量就成了商品重量的一部分。
5. 利用磁铁加重
如果电子秤秤盘是铁制的,用磁铁可以加重,在称重时,用一小块磁铁在秤底部轻轻过一下,称量就会虚增。
6. 遥控作弊
电子秤内安装遥控接收器或加装开关,将遥控开关设为A/B/C三档,称量则分别虚增10%、20%、30%。
7. 遮盖显示法
电子秤上有重量、单价、价格三项,有的商贩会故意将其中一项挡住,有的直接用纸条或胶布挡住,有的用摊位上堆放的杂乱商品遮挡,通过虚报价格或重量来欺骗消费者。
8. 芯片作弊法
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改变秤的电子芯片,使称出的重量比实际重,如改装电子芯片,通过预设按钮或修改密码,可随时调整电子秤的状态,同样是500克的东西,按不同的“键”,显示重量可变为550克、600克。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如何识别“鬼秤”?
“鬼秤”现象常见于各种单价较高的商品摊位,比如榴莲、车厘子、海鲜等,识别“鬼秤”,通常有三种办法。
一看:看电子秤是否有CPA标志,看是否张贴了有效期内的绿色“强检合格”标签,看商家输入的单价是否正确,防止商家在消费者看不清的情况下作弊。
二听:称重前留心电子秤有无发出“嘀”的按键声响,如果有,很可能是商家在通过某种手段作弊,此时可以要求商家断电后复位重新称重。
三核:对于大多数集贸市场、超市都配备了公平秤,可以利用公平秤进行重量复核。
消费者遇到“鬼秤”应当怎样维权?
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凭证、交易记录、证明照片或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在消费权益受损时,消费者可先行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等。
使用和售卖“鬼秤”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减少“鬼秤”还需消费者共同监督,使用和售卖“鬼秤”都属于违法行为。商家使用“鬼秤”,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会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对使用“鬼秤”的商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一般会处以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商家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且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售卖“鬼秤”的商家,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网友认为,“鬼秤”屡禁不止,还在于处罚力度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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