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0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下午 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2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 事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 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经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4 日、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为深圳萃华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
现因深圳萃华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 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 2 亿元人民币, 公司同意为该笔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1
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授信额度: 20,000(万元)
本次新增额度后,公司 2021 年度为深圳萃华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 不超过 18 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4 日、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郭琼雁女士、 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9.5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 过 16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现因深圳萃华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 2 亿元, 并由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郭琼雁女士、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 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9.5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18 亿元,具体担 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重组。
此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郭英杰先生、郭 裕春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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