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曝光 消费者崔某到芜湖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在该县某珠宝*饰行购买的白金戒指在使用不到1个月后变成黄色,怀疑不是真的白金,要求经销商退货,但遭拒绝。
县消协受理后经调查了解到:崔某曾在经销商处购买2件*饰,分别为白金戒指一枚、白金项链一枚,戒指价格为538元,项链为1196元,戒指在使用20天后,表面褪色发黄。商品标签上分别注明:“白750金女戒”,“白750金项链”。在出现上述情况后,崔某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经销商以规格“白750金”就是18k黄金,使用后露出黄色是正常的为由不同意退货。县消协认为,2000年颁布的《贵金属名规则》(GB/T11887—2000)中规定,铂也俗称白金,投诉商品标签写明的白750金,本身就标明该商品为白金制品,经销商辩称白750金就是18k黄金的说法不能成立,消费者要求退货的要求合理,理应获得支持。经县消协调解,经销商退还了消费者的戒指、项链款计1644元。
另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息,目前市场上销售的“18K”白金项链、戒指、吊坠等,大多为18K(部分产品含金量达不到18K)。其他如钛、银、镍、铑、铜等金属合成的白色金属,属于白色K金,并不是白金(铂)。2000年颁布的《贵金属名规则》(GB/T11887-2000)表明,“白金”实际是“铂”的俗称。白金的纯度是以“HP”表示,不能用K表示,市场上“18K”黄金与其他金属合金,虽呈白色,但没有任何白金(铂)成分。商家将上述产品按18K白金销售,并有意标明白750金是一种误导消费、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