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先盛行于古代宫廷之中。古代君王出了三宫六院以外,还拥有众多嫔妃,他们轮流伺候荒地,进入寝宫“当值”。她们在以礼进御君王时,必须经过宫中女官的登记.女官事先向各位发放两种指环,一种用金制成的,一种是用银制成的。后妃适逢“当值”,便把银环带在左手指上:“当值”之后则将银环带到右手指上。如果某一后妃怀有身孕,不能接受君王“御幸“时,就不用说明,只需将金环戴到左手指上就是了,可以起到“禁戒”的作用。君王见了自回避之,女官见了便不列其名。由此可见,*初指环并不是一种装饰品,而是古代宫廷后妃用以避讳的一种标志。
清代王应奎所撰写的《柳南随笔》抄袭了都印之说,按照他么说法,则指环后来似乎传到了民间,为妇女在怀孕期所佩带,借以告诫自己丈夫再此期间应当“戒止”房事,故又称之为“戒指”。
历史上,戒指除了作装饰和避忌以外,还可以充当爱情、婚嫁的信物。当今社会男女联姻,常有馈赠“婚戒”之举。《南史 后妃传》中就有“帝赠金指环,纳为贵妃”的记载。到了隋唐,男女之间结为秦晋之好时馈赠戒指以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在近代中国当一位女子接受了男方的戒指后,不论是否成婚,都说明女子一有所属,其他男子应当从她戴的戒指的得到暗示,避免与该女子的接触,以免有“夺人所爱”之嫌。据说,南方戒指是由我国传出去的,此说可信。至于那个手指佩戴戒指说明什么样的婚姻状态,据说是从西方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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