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8日,省消费者协会接到大同消费者陈女士的投诉称,2018年2月20日,她在大同百盛商场一个珠宝*专柜,以旧钻石折价5万元,换购一款标价90188元的一克拉钻戒,标签标注F-G色,VVS净度。服务员提供两个鉴定证书,一个是国际证书,一个是国检证书,说双项保障,更具权威。
2019年7月,陈女士的一个朋友也买了一枚一克拉钻石,问她是什么颜色和切工,她从抽屉里取出证书,仔细一看才发现,两张证书的颜色级别竟然不符,国检证书的颜色比标签和国际证书低了一个级别,这明摆着是花高价买了一个低品质的钻石。她认为商家是以次充好欺骗顾客,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时隔一年多,原来折价的旧钻石找不到为由,拒不退货,还把陈女士轰出店外。
无奈,陈女士向省黄金珠宝*饰行业协会进行了投诉,米乃平秘书长受理后,立即和商家取得联系,店长出面和陈女士面谈后,双方意见不一,无法达成共识,米乃平秘书长为此亲自去大同和商家当面调解,在秘书长积极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商家同意退货退款,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消费者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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