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际珠宝网之每日新闻:2015年3月16日晚,马来西亚男子梅杰灵(英文名MoiKitLeng)在王府井冠亚名表城卡地亚表店持仿真枪胁迫店员,抢走卡地亚手表11块(价值人民币319.5万元)。在两次开庭中,梅杰灵认罪,但对为何抢劫、怎么抢劫等作案细节均称不知情。记者了解到,今天上午,二中院一审判决,因所有手表全部追回,法院对梅杰灵予以从轻处罚。法院认定案发时梅杰灵精神正常,以抢劫罪判处梅杰灵有期徒刑12年,罚款2.4万元。宣判后,梅杰灵口头表示要上诉。 39岁的梅杰灵出生在马来西亚,大学文化。2005年,他离开马来西亚来到北京生活。
今天上午的宣判与开庭时一样,梅杰灵的家人没有到庭,“不仅因为做过证,他岳父因为癌症周五刚做完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里,他妻子在医院照顾,所以今天没来。”梅杰灵的辨护人称。马来西亚大使馆的两名人员旁听该案。与以前庭审相比,梅杰灵的头发长了一些,法庭依然给他派了一名翻译。
据检方指控,2015年3月16日晚7点,梅杰灵携带仿真手枪、约束带、锤子和刀等作案工具,前往东城区王府井东街8号澳门中心一层L101铺卡地亚表店,用仿真手枪胁迫店员肖某,抢劫11块卡地亚牌手表。得手后,梅杰灵用约束带将肖某双手捆绑,随后逃离卡地亚表店。
出门后,梅杰灵先持仿真手枪欲拦截卡地亚表店附近的一辆金杯客车逃跑,但是没有成功,后又乘坐一辆出租车逃跑。当晚7点35分,警方在金宝街东口设置临时卡点将梅杰灵抓获,并起获全部赃物。由于案发时正值晚高峰,梅杰灵被抓的地点距事发表店直线距离仅有2公里左右。从他作案到被抓,不过22分钟。
庭审时,梅杰灵认罪。但对于公诉人、法官讯问的案发经过、逃跑线路等细节,他均无法说出。
检方出具的司法鉴定显示,梅杰灵作案时无精神病性状影响,辨认与控制能力存在,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有刑法意义上的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从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现代刑事立法的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指两类人:
一、未达责任年龄的幼年人;
二、因为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
三、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分类:
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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