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西安市凤城二路人人乐超市超市防损部本为防损,可不想招来的几个男子竟然早已盯上了超市财物。20岁出头的陕北小伙徐某和白某、白某某、高某等人预谋偷窃西安市凤城二路人人乐超市财物。 同年9月1日,徐某和白某以假身份证件,与白某某一起应聘至人人乐超市防损部。同年9月14日凌晨3时,经徐某指使,白某、高某以向白某某借钱为由,骗取超市保安汪某打开超市一楼北侧大门,白某持刀和高某将保安控制,徐某和白某某进入超市二楼,由白某某望风,徐某抢走珠宝店内价值7万余元的40件珠宝。在逃离现场时,四人担心保安报警,将保安挟持到铜川市耀州区汽车站后将其放走。
今年7月6日,徐某被警方抓获。后,被抢珠宝已追回。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挟持超市保安,抢劫超市内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抢劫罪,12月3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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