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6日,腾冲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李某某报称:当日7时许,其在腾越镇天成社区商贸城腾街珠宝店门口摆摊时,两块价值9000元的半制成品的琥珀被人盗走。 7日,腾冲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破获一起妻子盗窃,丈夫销赃,夫妻二人坐班房的案件。
当日接报后,侦查员迅速赶往发案现场,详细了解受害情况,仔细进行现场勘验,并调取了现场的视频监控录相。通过录相回放,有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进入了侦查民警的视线,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朱某某并迅速将其抓获。
初始,朱某某百般狡辩和抵赖,在侦查员多方耐心细致工作后,朱某某在确凿的证据、政策的攻心宣传下,低头承认了其盗窃琥珀的事实
朱某某是湖南省新邵县人,和丈夫隆某某来腾冲做琥珀生意。案发当日7时许,她去赶琥珀早市,有一位妇女的摊位前围着许多人,她也前去拿起琥珀看,她见人多,其遂起了贪念,趁摊主不注意的时候就悄悄将琥珀放进了她的一个小挎包内,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离开了。偷得琥珀后她就将琥珀递给丈夫隆某某,告诉他是偷得的琥珀,她丈夫没有说什么。很快,隆某某讨价还价,*后以1000元的低价卖给了他的侄女朱某。于是,民警顺藤摸瓜,将隆某某抓获。
6月8日,朱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隆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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