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珠宝网,今日黄金价格,珠宝加盟,行业资讯及珠宝招商交流的珠宝门户网站。 您好,欢迎登陆国际珠宝网!
服务热线:0755-25911511

金银制成的金银币及摆件是否征消费税?

1970-01-01 08:00 作者:kf1 文章来源: 点击:

        问:我司主要经营金银*饰等珠宝类的批发与零售,销售(零售)的金银制品:金摆件、银摆件、金币、银币是否属于金银珠宝*饰范畴,是否需计缴消费税?因我公司在广东省内各分公司所属的国税局有的核定是不在消费税征收范围,不用计缴,有的国税局核对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需要计缴。同一省内,政策不统一。盼**税务总局释义消费税征收范围,确定(零售)的金银制品:金摆件、银摆件、金币、银币是否属于金银珠宝*饰范畴,是否需计缴消费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9号)规定: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四、贵重*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饰、铂金*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饰和珠宝玉石”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规定:

       “五、贵重*饰及珠宝玉石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1、金银珠宝*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饰及镶嵌*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饰等)。”

         根据上述规定,用金、银制成的金、银币及摆件不应征收消费税。

国际珠宝网
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珠宝网无关。国际珠宝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国际珠宝网工作人员删除。

国际珠宝网客服:0755-25911511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授予《可信网站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