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直播购物日益盛行,众多人都拥有直播购物的体验。在网购达人们的眼中,直播间中的商品不但种类丰富、价格亲民,而且在送货和退货方面都十分人性化,是一种极为方便的购物方式。那么,倘若在直播间购买了翡翠饰品后感到不满意,可以向店家要求退款吗?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原告靳某登录某直播平台,进入被告的翡翠饰品直播店铺,并看中了两款翡翠饰品。在添加客服人员并询问价格后,客服人员向靳某发送了两款饰品的照片,并提示其“封包后就需要付全款,5分钟未付并且未沟通的情况下则认为放弃购买,商品会给下一位需要的人,一旦成交,不退不换。”靳某确定购买该两款翡翠饰品,并向指定账户转账11530元。之后,靳某向客服人员发送了一张手持珠宝的图片,要求客服人员依此展示自己所购买的两款翡翠饰品,客服人员依照其要求,发送了时长7秒的视频进行展示,并在随后再次发送了饰品照片。次日,靳某认为其所购买的翡翠饰品自然光展示图片与直播间展示图片颜色差距太大,向客服人员要求退款,被客服人员拒绝,靳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时,展示商品因展示、观察角度不同,与商品本身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当涉案商品为天然翡翠制品时,因目前我国对天然翡翠的品质等级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天然翡翠制品也非实行市场指导定价的商品,如果未进行实物查看,仅仅通过网络平台直播方式查看,因翡翠制品自身固有的特性,展示时因拍摄角度、距离、周围照射的光线不同与实际的商品差异可能更为明显,从而导致网络交易风险远远高于线下交易。故而,基于普通公众的社会认知和消费习惯,网络平台购物时只要销售者在平台销售时进行了明确的风险提示,展示时展示的图片、视频并非经过艺术加工、美化时,视为购买方清楚差异的存在,且认可差异在合理限度内,其意愿自甘相应的风险。
在本案中,原告靳某在确定购买翡翠饰品之前,销售方于平台上对所售商品进行了图片、视频等直播展示,并且向原告作出了明确的风险提示。原告在正式付款购买之前,还向客服人员询问并要求 “确定一下种水”。由此可见,原告对于购买天然翡翠的风险是知晓的,其在销售方作出提示后仍支付货款,下单购买涉案翡翠,可视为其充分了解了相应的交易风险且愿意承担。因此,双方合同的建立与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误导、欺诈购买等法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并且,原告主要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以及直播间截图,然而相关图片资料无法与原物进行核对。其提出的撤销涉案交易、要求被告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缺乏证据印证,也与双方约定不符,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靳某的诉讼请求。
近年来,直播带货等新兴销售模式日益蓬勃发展,商品种类也越发多样化。法官提醒,购买者在享受消费便利的同时,应当注意网购风险,尤其是在面临特殊商品交易时,应在充分了解后谨慎、理性地下单,并遵守交易规则。同时,鉴于电子证据具有易消亡、易被篡改等特点,购买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数字化方式参与交易时,还需要注意对证据进行保全,以便在产生纷争时能够充分举证。卖家则应当充分提示交易风险,告知规则流程,坚守诚信经营。
文章来源:腾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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