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的商界及至学术界对翡翠的价值评价甚至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色”**重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种”应摆在*要位置,故有“外行看色,内行看种”之说。这两种观点是见仁见智的结果,对于中档或中档以下的翡翠,从适用兼观赏的角度来看“种”好“水”好**重要;对于中档以上的翡翠,从价值高低兼欣赏的角度看,则颜色至关紧要。
但**翡翠至少必须种、色、水俱佳。在实际中,**翡翠毕竟为数很少,所以种**,色应屈居第二——这也符合中国人评价玉料时“*德次符”(质地等内涵因素属于“德”的范畴;颜色等直观表现属于“符”的范畴的审美观和价值观)。
种,又称“玉质”或“结构构造”,在云南省地方标准《翡翠饰品分级》中,将这一概念定义为“质地”。
“种”反映了硬玉矿物结构(玉肉的结构)的疏密、晶粒的大小或粗细特征。简言之,“种”就是玉肉结构的致细程度和晶粒的大小粗细,再简要地说,“种”就是玉石材质的疏密粗细。这样的理解不但对翡翠适用,对其他玉石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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