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首饰、**手表税率下降10% 个人进境物品11月1日起享降税

2018-11-02 09:34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
       国际珠宝  11月1日,各地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2018年第140号公告,将同步调整关税政策,11月1日起,个人邮递和携带进境的烟、酒、**化妆品等22类物品将享受进境降税利好。
 
       进境税率降低后,税率主要分为三档:**档税率为15%(为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合计总税率),保持不变;第二档税率由原30%调低为25%;第三档税率由原60%调低为50%。
 
       此次纳入降税的商品中,烟、酒、贵重*饰、高尔夫球及球具、**手表和**化妆品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60%降低到50%,降幅**;运动用品、纺织品及其他电器用品、自行车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30%降低到25%;奶粉等母婴用品维持15%不变。
 
       以电饭煲为例,如申报价格为1000元,按照原第二档税率需缴纳税款300元,享受降税5%后,只需缴纳250元;对于旅客携带进境较为常见的**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的手表),按照原税率至少需缴纳税款6000元,享受降税10%后,即可节省税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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