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抽丝剥茧再现端倪
在刘某归案后,民警通过对刘某的审讯,和对其作案手法的判断,结合辖区发生的其他类似盗窃案件,感觉其身上还隐藏着大量不为人知的秘密,肯定有余罪没有交代。夏甸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专门成立由副所长王彬虎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办理此案,并将此案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了通报,为了尽快突破此案,市公安局又从刑侦大队抽调三名民警协助夏甸派出所参与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审讯,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
经过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深入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前期交代入室盗窃作案七起的基础上,又交代了在本市齐山镇、大秦家街道办事处、夏甸镇和莱西市疯狂入室盗窃作案三十三次,总共作案四十起的犯罪事实。
由于刘某对案发地环境不熟悉,他经常是开车沿着行走的路线,随机选择村庄和住户进行爬墙入室盗窃,没有规律。他盗窃过的村庄、住户都不知道名字,由于作案次数太多,根本记不清有些住户家盗窃的财物数额和种类,以及具体位置。
根据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交代,要想落实其如此之多的入室盗窃犯罪事实,仅仅有刘某的供述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根据其交代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落实受害人,进行现场辨认,加以固定证据。而这四十多起的入室盗窃案件,时间跨度大半年,地域涉及本市的三个乡镇、街道和莱西市,逐一落实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因为部分受害人案发后根本没有报案,查找受害人难度也相当大。
因为办案时间紧迫,夏甸派出所副所长王彬虎带领民警杨少宾、杨少光和两名协警员,加班加点推进该案的办理;先后四次押解犯罪嫌疑人刘某到入室盗窃犯罪现场进行指认、辨认。为了确保辨认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民警严格落实办案程序,全程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辨认,并录音录像、拍照固定证据。
在每次辨认结束之后,对曾经报案的群众到相关的派出所调取报案材料,对没有报案的群众及时补充报案笔录。有的群众在民警带领犯罪嫌疑人辨认现场时,都不知道家里曾经进来小偷,曾被盗过。有的家中没有丢什么东西,有的家中被盗物品价值很小,根本没有报案,还有少数群众或出于恐惧、害怕嫌疑人报复的心理,不充分配合派出所组织的辨认现场,在多次通知后仍以种花生农忙、没车等各种理由不到公安机关制作报案笔录,人为给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阻力和压力。根据这些情况,夏甸派出所专案组民警就利用中午、晚上农忙结束间隙,主动到这些群众家中制作询问笔录,推动案件的顺利侦查工作,及时、准确的收集证据,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
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努力,专案组民警针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供述,完成了对所有犯罪现场的辨认工作,*终落实入室盗窃案件三十五起,涉案价值四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刘某于4月20日被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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