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荆门城区某商场某珠宝*饰专柜迎来了一名潜江籍女顾客,对方对该专柜几件挂有某*标牌的钻石手镯和项链产生了浓厚兴趣。一番咨询后,该女顾客出资5万元购买了该专柜3件“卡地亚”钻石手镯及项链。 事后,该消费者挂戴中被人提醒可能买到假冒产品了。随即,该消费者向潜江工商部门举报。
![]() 警方:商场专柜查获假冒*饰
2016年3月25日,省公安厅要求荆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核查省工商局移送的荆门某珠宝行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线索。
接到通知后,荆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指派专人,秘密工作,查清销售地点、公司及金额。2016年4月22日,警方立案侦查。经过近5个月的内查外调,警方于2016年9月6日对该案展开收网。当日,民警从荆门城区某商场某珠宝*饰专柜查获假冒“卡地亚”钻石手镯1个和假冒“宝格丽”钻石项链及玛瑙项链各1条(3件吊牌价49411元),并予以扣押。随后,民警开展侦查取证。2016年9月14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主动到荆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投案。
陈某交代于2014年上半年的**到深圳市罗湖区水贝村一珠宝*饰经营门店购买6件假冒“卡地亚”和“宝格丽”钻石手镯及项链,回荆州后于2015年底放在他在荆门城区某商场所设的珠宝*饰专柜进行销售。2016年2月17日,销售3件,销售金额5万元。2016年11月2日至4日,陈某协助办案民警到深圳市罗湖区水贝村指认购买假冒珠宝**饰的经营场所。2016年11月10日,陈某被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