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2017-03-15 14:19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明牌珠宝 点击:
特别提示:
  浙江明牌珠宝(002574,股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3月22日支付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7.20元(含税)/张及本期债券本金。本次本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21日。凡在2017年3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
 
  1、本期债券发行价格:每张100元;
  2、当期利率:7.20%;
  3、每张兑付额:107.20元(含税);
  4、债权登记日:2017年3月21日;
  5、债券摘牌日:2017年3月20日;(本期债券将于到期前二个交易日终止上市,即于2017年3月20日起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本息兑付日:2017年3月22日;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发行的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简称“12明牌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069)至2017年3月21日将期满5年。根据本公司“12明牌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明牌债(112069)
  3、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4、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2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变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年付息次数:每年付息一次
  9、起息日:2012年3月22日
  10、付息日:2013至2017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浙江日月*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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