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披露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6年11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7日开市起复牌。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基准日由2016年6月30日调整至2016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等内容进行完善。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正式方案,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因此,该事项是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及*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