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构成欺诈 终审判十倍赔偿
法院查明,刘先生与卓越公司均认可订购日网页中提示消费者,出售方为“大洋贸易”,即深圳市毅丽天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认为,众所周知,水晶的主要化学成分为二氧化硅,而非氧化锆。经检测,涉案商品镶嵌部分并非水晶,亦不含宣示的白金成分,故销售行为存在欺诈自无疑义,被告应承担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合同法项下之退款、赔偿责任。
![]() 法院认为,在涉案产品的订购页面之中,明确载明假一赔十。该项承诺发布于亚马逊网站,公众对于该项承诺系卓越公司作出存在合理信赖,故法院综合全案案情,判定卓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遂一审判决卓越公司退款,并按照价款的十倍赔偿消费者3160元。
一审判决后卓越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卓越公司称原告刘先生是职业打假人,有知假买假进行牟利之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