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第二部分第 1 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及*终取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 2016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预计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500万元至7,000万元,变动幅度为-10.28%至14.2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 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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