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买黄金低价卖,制造生意红火假象
据负责侦办此案的招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介绍,相比于一般的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王丽的手段并无高明之处,无非是“拆东墙补西墙”。
但王丽给出的利息,高达30%至60%,她的资金链如果不充足,可能会瞬间断裂。为此,她编造经营黄金*饰买卖、加工贴牌金条赚取高额利润等谎言,从黄某等30余人处借款用于资金周转。王丽利用骗取的借款先后在招远、济南、深圳等地成立7家公司,从事珠宝、*饰生意。当许多投资者来到这些公司参观时,都是一派繁忙景象,只是他们想不到,这些“硬实力”背后却是彻头彻尾的骗局。王丽有时还会在车辆后备箱内堆满了黄金或现金,有意无意给投资者看。
王丽还瞒着出资人将购进的成品金条在明显亏损的情况下,全部以普通原料名义卖到招远、莱州等黄金精炼企业。比如,她在南方花300元买一克金子,以280元的价格卖到招远,制造出交易流水异常巨大、生意红红火火的假象,蒙蔽了许多投资人。
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自杀式交易,资金链断裂也就在眨眼之间。据统计,案发前王丽非法吸金共造成1.7亿元本金损失,无力偿还。
2014年6月9日,招远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先后辗转深圳、上海、济南、烟台等地调取12家银行海量交易记录,核实清算40000余笔、案值1.7亿本金、利息、复利和债权债务等数据,*终形成7000余页的起诉证据材料,堆起1米多高的36本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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