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权益人:民生银行无锡分行、工商银行江阴支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宁波
银行上海张江支行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9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9月9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5.66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73.01%。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9.2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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