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年1至6月,浙江省*饰类商品投诉达32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6%。近期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浙江省内流通领域各大商场市场进行了调查,发现黄金珠宝市场存在四类突出的问题,浙江消保委对这四大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标准规定,珠宝饰品标签的标注内容至少应包括饰品名称、质量或者规格、销售价格、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编号等,且标签应与珠宝饰品一一对应。经营者虚标乱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对珠宝玉石行业的规范性产生质疑,严重影响该行业整体形象。
浙江省消保委走访杭州市几家大型珠宝玉石商城时发现,非*商户销售的非镶嵌类珠宝玉石饰品中半数以上无标识或标签标识不符合浙江省相关规定要求,标识内容不全、标注不规范或标识错误的情况较为常见。如杭州某大型珠宝玉石商城内店铺销售的珠宝饰品普遍没有任何标签标注;部分商户只标注价格、材质、重量,其他必须标注的内容,如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编号等均未标注;有的产品标签标识名称错误,出现“鱼石玉手镯”、“红绿石手镯”、“云南翡翠”等相关标准中没有的名称;有的产品命名不规范,出现“缅甸翡翠玉”、“缅甸翡翠A货”等不规范名称;很多商家不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更有商户直接开价每张8元另行出售鉴定证书。
二、根据**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标示的市场**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等行为,均属于**明令禁止的价格欺诈行为。
浙江省消保委调查发现,珠宝市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现象非常严重。杭州市某珠宝城某商家出售的一件“G750金翡翠挂坠”标价16.8万元,以原价3.5折出售;另一商家售卖的葡萄石戒指,标价高达2.5万元,但该店打2.8折,还可找老板还价;还有一些商家在店内横幅上打出“感恩回馈2周年庆,全场1.6折”、“珠宝特惠卖场,全场2折”等超低折扣。除专业市场外,杭州市区的一些商场柜台也存在虚标原价、高标低折的情况。有些*可以打5折,有些*甚至**可以到3.5折。
特别要指出的是,原价并非经营者自己随意标出的价格。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交易价格,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不能提供降价前交易票据的,其所标示的原价为虚构价格。
三、根据现行《*饰贵金属纯度规定及命名办法》,金含量达到99%可称之为“足金”,达到99.9%称之为“千足金”,但却没有“万足金”、“万纯金”、“高纯金”及99.99%含量的命名方法。也就是说,“万足金”或者“万纯金”都是企业自创概念的宣传行为,而商家提及的“2011年9月1日实行99999高纯金**标准”,则是一个工业用金的标准,并非饰品行业黄金标准。商家以此宣传,意在误导消费者。
杭州市某珠宝城内,某商家以“万纯金”为卖点,宣传中有“万纯金9999,中国专利奖,中国黄金饰品纯度**家”等表述。另有多家店铺大力宣传并销售万足金。杭州某珠宝店铺以“XX*Au9999高纯金国检标签样本”、“XX*珠宝Au9999高纯金品质保证,单块原料使用标准不低于99.995%”宣传并销售万足金。天猫一知名*官方旗舰店宣传“AU99999高纯金”,宣称“纯度高达99.999%”,还称“2011年9月1日我国正式实行99999高纯金**标准”。
四、售后服务是法律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消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不提供售后服务,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具体了解各*售后服务情况,浙江省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消费者身份,以项链断裂为由,逐一拨打30家浙江省内及省外珠宝*和国际知名珠宝*的售后服务电话。调查结果整体状况不容乐观,只有23%的商家回复称,只要不涉及添金添料,就算消费者使用不当导致链子断裂,依然提供免费维修;26%的商家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免费维修服务;23%的商家售后服务电话无人接听或根本就没有公示售后服务电话;其他商家则表示维修需要收费或不提供维修服务。相对来说售后服务做得较好的是香港及浙江省内知名*的专卖店,做得较差的是通过网络销售的*和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