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戒仅戴三月就掉了钻石 北海女子表示伤不起

2013-09-25 21:58 作者:fychscx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

       家住北海的刘女士在某商场花11000元买的钻石戒指仅戴了三个多月,钻石戒面便不翼而飞,刘女士前往商场理论此事,对方始终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答复,令刘女士非常气愤。

 
      那么,“钻戒不是普通消费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谁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刘女士:戒面不翼而飞
 
       刘女士说,6月15日,她因为婚期将至,与老公在市内一家商场花11000元买了一枚铂金钻戒,婚后,这枚钻戒自己只在重要场合才戴上,平常干家务时都要摘下来。两天前,她取出钻戒时,发现镶嵌在上面的钻石戒面不见了,她找遍了家中的各个角落,始终没有找到戒面。
 
 
 
        商场:责任难以评定
 
       刘女士说,她难过得吃不下、睡不香。这不仅仅是因为戒指受损,它是自己与老公爱情的见证,戒指受损令自己对婚姻有恐慌。“肯定是戒指自身的质量问题,不然镶嵌在上面的钻石戒面怎么会丢失。”刘女士说,当她要求商场给个说法时,对方却拒绝了她的要求,理由是责任难以评定,但商家表示,如果刘女士再拿7000元钱,他们可以再给镶嵌一个钻石戒面,刘女士没同意。
 
         本站记者就此事联系了该商场,负责人却接连问了几个为什么:为什么就刘女士的出了问题其他人的都没事?怎么能证明刘女士钻戒戒面是因戒指自身的质量问题而丢失?怎么能证明不是人为的损坏?对于因个人损坏的行为公司不予退还。
 
       工商:此事很难调解
 
        工商部门认为此事的确难以调和。因为两者各持说词,而两者的说词都没有错,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珠宝*饰是贵重消费品,消费者在购买这类商品时,应当与商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约定双方的责任,一旦出现类似的纠纷,消费者可将戒指送往相关的部门鉴定,如果确定是质量问题,可由商家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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