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至不惑,有车有房,加上平日里还做些小生意,攒下不少积蓄,可说是响当当的“钻石王老五”。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堂堂“钻石男”竟也爱偷东西,不是因为缺钱,只是因为上瘾。 劳某是鄞州人,早在1996年,他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之后,偷窃成瘾的他总是改不了这个老毛病,2000年和2009年又分别坐牢和劳改一年。 今年6月的**,劳某出门办事时手机被偷了。心情极度郁闷的他“窃瘾”又上来了,决定以此报复发泄一下。6月下旬的一个双休日,劳某特地开着自己的一辆本田轿车前往余姚作案。到了余姚后,劳某相中了路边的一家花店。趁花店老板娘陈某离开收银台给花浇水之机,劳某迅速闪进花店,偷走了陈某放在收银台上的钱包,随后离开。
等陈某发现失窃时,劳某早已驾车开出五公里之外,还为自己刚窃得的9000元现金沾沾自喜。陈某心急如焚,立马报了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