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宋慧乔经纪公司表示“宋慧乔与某珠宝公司的珠宝代言合约已于1月结束,手袋部分的合约已经于3月结束,并没有再续约。之前该珠宝公司与电视剧《太阳的后裔》制作社签订了嵌入广告合约,宋慧乔依约在剧中也戴上了该公司提供的产品。”
“作为演员的立场,如果能为制作组减少制作费的负担,广告产品是可以接受的,但在剧中的穿戴已经是极限。然而该珠宝公司把相应场面的形象制作成实体广告在各卖场展示,这种未经演员方同意的广告是侵犯演员肖像权的行为。”
宋慧乔方面还表示“我们会该公司对肖像权侵犯获得的不当利益进行问责,而所得的赔偿将全部捐给培养新晋珠宝设计师的学院或学校。”
被韩国女艺人宋慧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告上法庭的某珠宝饰品公司当日晚上发表声明,反驳了宋慧乔的主张。
宋慧乔在诉状中主张该公司在代言协议到期的情况下仍在官网,官方SNS上使用自己的形象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对此该珠宝饰品公司表示,他们在2015年10月5日与《太阳的后裔》制作公司签订了赞助协议,合法取得了在线上和线下使用电视剧的场景和照片的权利,因此他们使用《太阳的后裔》剧照进行商业宣传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宋慧乔还主张就算该珠宝饰品公司是《太阳的后裔》赞助商,也不等于可以不经允许使用自己的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对此该珠宝饰品公司表示,如果按宋慧乔所说,商家在赞助电视剧制作后还需要向每个艺人取得允许才能用电视剧进行宣传,那根本就不会有商家愿意耗费巨资来赞助电视剧制作。
该珠宝饰品公司还表示,公司在2014年耗费30亿韩元(约1700万元)邀请宋慧乔代言,结果代言协议签订不久后宋慧乔就曝出逃税丑闻,给公司造成了巨额损失。虽然公司完全可以追究宋慧乔的法律责任并讨回经济损失,但公司为了保护代言人而没有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只是在代言协议到期后拒绝了宋慧乔的续约要求,没想到宋慧乔会因为此事而状告公司,这让他们感到非常失望。
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