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金行加盟店人去“店”空 黄金托管骗局不断

2024-06-24 15:11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花顺财经 点击: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在福建省福州市中心繁华地段,有一家金店十分醒目,门脸上挂着“中银金行”的招牌,并打出了“央行批准创办”“由太平洋承保”“世博销售金奖”3个广告牌。然而,这家看似来头不小的金店在开业大半年后却突然“跑路”了,可急坏了一大批签约购买黄金的消费者。他们在这里购买了黄金,并和该金店签约半年或一年后兑付。如今兑付期到了,自己买的黄金却没了着落,不仅没有收益,连保底的本金也无法拿回。

120多万元的黄金只兑付了几万元
6月19日,福州退休老人林女士守在中银金行(八一七路店)门口,她和丈夫正拨打110报警,等待警察来临。《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赶至现场发现,该金店大门紧锁,店内昏暗,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原先装满黄金首饰的柜台早已空空如也,店门口也已贴上物业的招租电话。
林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2023年9月,她接到中银金行营销员的电话,称购买中银金行的黄金,每100克送8克,半年后兑付,金店按实时金价支付费用,确保购买者的收益为“8%的赠金+半年后的黄金溢价”。若半年后金价未涨,金店则会支付购买者原购入价和8%的赠金保底。也就是说,购买者在购买黄金后半年内至少有8%的收益。在中银金行营销员多次邀请以及对其品牌、保险公司承保的宣传下,林女士先后与中银金行经营者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4份黄金购买协议,总共花费120多万元。目前,除了首次购买的100克黄金于今年3月份兑付了几万元外,其余的均未兑付。
记者在林女士提供的其中一份《黄金制品订购协议》中看到,2023年11月20日,林女士向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订购黄金制品1620克(含赠送120克,实际购买1500克),单价为440元/克,总价66万元。双方约定交货期限为签约后6个月,到期后,黄金制品以“440克+涨幅”出售给经营者。按合同约定,无论黄金涨跌,经营者到期保底要支付给林女士71.28万元。
林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今年黄金涨幅较大,5月20日合同期满日,她与经营者联系,对方核定黄金现价为566.94元/克,按1620克黄金现价支付91.8442万元给林女士。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付款,直到近日失联。林女士夫妇紧张之下,赶到中银金行(八一七路店)现场,发现该金店早已关门,只能报警。
消费者郑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去年12月,她和朋友在中银金行(温泉公园店)与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签约,合计购买了十几万元的黄金,到期前几天,听到金店出事的消息,现在看来金店无法按合同约定兑付了,都到温泉派出所报了案。
记者了解到,由于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的黄金“收益”很高,吸引了许多老年顾客。
丫丫珠宝被列入经营异常
据了解,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已在福州陆续开了5家金店,其中3家是中银金行品牌店、2家以丫丫珠宝为名。中银金行(八一七路店)是中银金行品牌首店,另外两家分别是中银金行(温泉公园店)、中银金行(广达店)。记者注意到,这两家店虽然中文名称都是“中银金行”,但所用LOGO与中银金行(八一七路店)不同。
记者了解到,中银金行(八一七路店)在6月7日贴出“端午节闭店三天,下周二正常营业”的通知,但端午节后未见店铺开门,相关负责人也无法联系。中银金行(八一七路店)店铺所属的物业管理方告诉记者,该店铺承租方现已停业,因租金都是支付给业主,物业方面并不清楚对方有没有欠租金,但物业方面已受业主委托帮忙重新招租。
6月20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在中银金行(温泉公园店)时,发现该店也已关门,门口贴着“暂停营业 喝茶请入内”。店内营业员告诉记者,因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大股东在外地涉及经济纠纷案,目前已被警方控制,该店只能暂停营业,目前店内员工的工资也未结算。记者注意到,店内黄金首饰柜台已经被清空。
记者通过企查查查阅到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目前仍显示存续状态。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刘某菊,最大股东为房某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就在中银金行(八一七路店)所在店铺,经营范围包含珠宝首饰零售、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等。
随后,记者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市场监管所查询该店信息,鼓东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所已接到相关信息,经辖区工作人员上门联系、电话联系,均无法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注册地即金店也已关门。按规定,该所已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目前正向上级报告。
品牌方称丫丫珠宝涉嫌侵权
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对外以中银金行的名义进行宣传,声称是央行批准创办、有保险公司承保,而与消费者签约却都是该公司。那么,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和中银金行有什么关系?
依据企查查的简介,中银金行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2012年5月,中银金行品牌加盟中心在深圳设立,正式开展中银金行品牌珠宝店全国市场加盟推广工作。2015年,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与中银金行有限公司签订产品保证保险合同,为中银金行产品提供质量保证保险。
6月21日,记者就中银金行几家金店关门一事咨询中银金行品牌加盟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欧阳先生表示,中银金行只授权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开一家门店,即中银金行(八一七路店),收了2万元加盟费,并未授权对方开其他店,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侵权。而且中银金行并无黄金订购协议业务,所有的黄金制品都是现买现交货,不允许托管、回购。他建议被骗的消费者及时报警。
记者从福州市公安部门获悉,目前陆续有消费者到鼓东派出所、温泉派出所、鼓楼经侦大队反映中银金行几家金店的情况,公安部门已经着手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发送了协查告知函。
警惕黄金托管回购骗局
福州珠宝商陈经理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消费者以正常的市场价格购买黄金制品,且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钱货两清,属于正常的黄金销售业务。但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搞的却是售后代管模式,用高额赠金、保底收益、溢价回购等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这种业务模式脱离了商品交易的实质,成为一种追求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行为,其背后隐藏较大风险隐患,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以福州丫丫珠宝有限公司的营销模式,扣除金店租金、工资、广告宣传、赠金等营销成本,商家很难盈利。加上今年黄金狂涨,商家根本无力承担回购费用,最终只好“卷金”跑路。
福建灜榕律师事务所林善志律师认为,黄金托管业务属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商家缺少监管可以轻易将托管的黄金实物或资金挪作他用,最终导致消费者财货两失。加盟店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民事责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独立承担。如果加盟商确实利用品牌从事非法行为,则品牌方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6月21日,福建省宝玉石协会会长王乃珠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表示,黄金珠宝店核心内容是经营珠宝买卖,并无金融属性,不可能有保底收益、高息托管的“好事”。而且黄金珠宝店开展经营活动签订合同时并无银行等第三方监管,消费者不要轻信黄金珠宝店的任何收益承诺,诸如黄金增值保底收益、钻石五年回购等。事实证明许多增值回购结果都是骗局,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在购买前仔细甄别,不要相信任何通过买黄金“挣钱”的营销术语,谨防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福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风险提示指出,部分黄金珠宝公司通过门店以销售返利、延期交付、溢价回收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由于其隐蔽性强,广大群众容易上当受骗,严重的还会危及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提醒广大群众防范以销售黄金珠宝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包括售后回租、售后代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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