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21日,我省《浙江省珠宝玉石*饰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下称《规范》)开始执行,作为特殊的消费行业,《规范》又将如何约束商家、保障消费者? 昨日,《规范》宣贯会的第四站活动走进台州,我市百余家珠宝企业参加了会议,了解《规范》对珠宝饰品价格标识、饰品标识的印记、标签及售后服务、禁止欺诈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由于珠宝产品的鉴定有较强的专业性,很多消费者在购买珠宝时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同时,珠宝市场的混乱,也让不少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蒙受了损失。
6月30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通过抽检的方式抽取了92批次商品,抽检产品不合格率达到52.17%。浙江省珠宝玉石*饰行业协会秘书长赵杨彪说:“不合格商品中问题*突出的是饰品标识缺失或不规范,为此,《规定》对各类珠宝标识、标签做了规范。”
以水晶手链为例,有的商家会给商品标注一些“很别致”的名字,以此来提高商品价格,如椒江一购物商城的某款标注为“黑幽灵手链”的产品,规范标注应为“水晶手链”。赵杨彪告诉记者,标签规范除了对商品名称有要求外,还应准确标注商品质量或者规格、销售价格、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编号。
“这样一来,消费者就能将珠宝产品的基本信息看得明明白白,而不是凭借所谓的第三方‘权威’解释来左右购买意愿,也可以避免买到物非所值的商品。”赵杨彪说。
《规范》除了对珠宝饰品的标签方面做了规范,同时对宣传介绍、其他标识物、售后服务、禁止欺诈、非现场购物的特别规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对浙江珠宝饰品全行业的自律和约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对珠宝消费者权益的进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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