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正式实施,其中部分条款的增加,提高了商家的侵权成本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这也让2014年上半年,长春市消费者的投诉量激增。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14年上半年,长春市各级消协受理投诉408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3.2万元。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其中,质量问题1178件;售后服务问题457件;营销合同问题471件;价格问题275件;假冒问题58件;虚假宣传问题343件;安全问题60件;计量问题135件。
与2013年同期相比较,售后服务、营销合同、价格问题、假冒问题、虚假宣传、安全问题、计量问题、其它类性质的投诉占比分别上升147%、231%、511%、87%、190.68%、66.67%、350%、164%。而质量问题的投诉占比下降13.74%。
珠宝投诉同比增两倍多
日前,消费者尤女士以换购的方式购买了一对雕花的金耳环,结果戴了没多久就断了。想换相同的耳环时,却被商家告知因为不是质量和设计原因,要换购需再交工艺费,尤女士认为不合理。
据统计,上半年长春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珠宝*饰投诉71件,与同期相比增加了236%,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饰断裂,焊点开裂、成分不足、镶嵌类饰品的钻石(宝石)脱落,变形、*饰发生退色或变色等。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说,由于目前*饰鉴定只是针对钻石成分、贵金属含量和等级进行鉴定,对钻石脱落、*饰断裂的原因及设计工艺仍无法判定。所以出现纠纷时很难判定是人为过失还是本身质量问题。
家电“三包”执行不到位
在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710件,占投诉总量的17.38%。而且上半年家用电器投诉量同比上升了83.36%。其中由于家电产品质量引发的投诉占该类投诉量40%,售后服务问题投诉占21%。
投诉较多的商品依次是手机、计算机、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投诉量同比增长一倍至二倍以上。投诉问题集中在产品质量引发退换和售后服务中“三包”执行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此外,因家电产品安全隐患和销售中误导、虚假宣传导致的投诉量也在上升。
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生产厂家对出厂的产品在检验中缺少细致和全面;二是生产厂家对售后服务缺乏有效直线监管,导致服务和执行“三包”不力;三是商场缺少对销售服务等监管,致销售者为了多卖产品去夸大商品性能,实际功能却达不到等引发合同纠纷。
商品房投诉同比增近三倍
多年来,市民对商品房投诉数量只增不减,但是能真正解决的却很少。据统计,上半年商品房及建材类问题投诉116件,同比增加了286%。其中,受理商品房投诉60件,装修建材投诉56件。
钟萍说,商品房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合同纠纷、广告宣传与实际交房不符、开发商延迟交房、商品房各种收费名目争议等;此外,商品房质量问题导致解决赔偿和维修问题也不给力;同时,因装修材料质量反映出开裂、渗水、有色差等现象引发纠纷多。
产生问题的原因与开发商和购房者相对地位不平等息息相关。“一方面存在业大而不服务问题;另一方面购房者大多交易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和处理问题能力不足。其次,消协组织在解决商品房纠纷时难度大,表现在:部分企业不配合,想找到负责人很难。”
除此之外,保健品投诉仍不减,虚假宣传问题多。上半年受理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281件,其中,保健用品153件,保健食品128件。涉及虚假宣传的有145件,占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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