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31个省区市为留住人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个税违规情况。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个税奖励,即先征后返;二是对给予个人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为留住**人才,地方政府放开怀抱,为人才提供优厚的待遇与福利。要留住人才,优渥的物质条件,绝对是重要因素之一。但要以物质奖励留住人才,却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以伤害社会公平的方式进行。在明显违反**税收规定的前提下,地方对精英人才实施税收返还,实际上正在制造一种税负责任的不公。当大多数公众都在现行税制框架内履行纳税责任时,本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精英,却反而从这种责任中脱身而出。这就难免给人带来一种“赢家通吃”的观感。
的确,在税感深重的当下,结构性减税已经成为税制改革的方向,还利于民也成为民众的普遍诉求。但即使是减免税费,那也应该行使在法治框架内,由全体纳税人共同享有这种权利与福利。而不应该让这种优惠,成为某个精英群体的特权。否则,就不仅是在制造不公,还可能产生腐败与寻租,让公众产生相对剥夺感。
这么说,当然不是反对用额外的物质条件吸引人才。而是认为,在留住人才方面,返税也许只是一个尚不完美的技术手段。一个真正**的人才,要获得物质回报,绝不应是通过政府奖励的方式,而更应该是从市场承认中获取。一个经济结构完善而自由的市场,可以证明人才的价值。消费者和相关用户,可以通过市场选择,用货币购买自己承认的产品,从而间接承认人才的价值。也自然,人才则可以通过这种正常的市场渠道,获取巨额的物质回馈。无论从物质还是精神而言,从市场获取利润与回报,才是对人才**的奖励。这理应是留住人才的共识,也是当下精英群体不断吁求改善市场、科研、学术环境的根本原因。
只有改善了留住人才的大环境,物质条件的小环境才可能随之改善。无论是优良的学术氛围、自由的市场环境,还是公正透明的公共机制、良好的医疗、教育、住房、环保条件,其实都是大环境的重要因子。真正尊重人才,就是要改善这种不公的环境,建立自由开放的市场,让人才能够**程度地自由挥洒,发挥自身的价值。而不是筑起围墙,横亘在精英与大众之间,这其实才是真正破坏人才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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