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1年)》(以下简称《标准》)已正式发布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可被认定为“杰出人才”,包括其他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在内可享受相应住房补贴及其他配套政策。
纳入三大战略产业人才
根据《标准》,全市人才认定标准将人才划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包括**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层次的人才是“杰出人才”,其认定标准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和美国、日本、德国等20个发达**“院士”等,他们将可享受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或5年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即可获得产权等住房优惠政策。
而在领军人才中,将生物、新能源和互联网三大产业列入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研发机构负责人纳入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同时新增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新财富》“**分析师”、中国IT年度人物奖等分别作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丰富了互联网、金融方面的认定标准,体现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政策倾斜。
已调入200多名高层次人才
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深圳共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1700多名,其中包括**级领军人才110多名,地方级领军人才700多名。相关规定实施后,已有200多名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调入。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认定的杰出人才、**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的,可相应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学术研修、办理“鸿儒卡”等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套政策;经认定为高级人才、中初级人才的,可按有关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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