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宝玉石协会
关于消费者吴女士与晋江金六福珠宝店消费纠纷协调结果的情况通报
福建宝协于6月3日接到消费者吴女士的投诉,吴女士称:她于4月26日在晋江灵源街道金六福珠宝店购买一条黄金貔貅手链,售价6599元,吴女士用旧金饰抵扣后,补款2300元成交。一个月后,吴女士要拿回原旧*饰,因该手链断了,送店想退货,营业员称只能按旧金饰回收,吴女士感觉损失太多,因此产生纠纷。根据吴女士的投诉内容和诉求,协会约见了晋江灵源街道金六福珠宝店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吴女士所诉内容虽属实,但未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在没有事实证据情况下,通过抖音等传播途径,指责该珠宝店欺骗消费者,给该珠宝店造成不利影响。
鉴于双方情况和调查结果,福建宝协认为晋江灵源街道金六福珠宝店柜台所有商品质量标识均符合**强制性标准《*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的要求,调取行业流通领域产品质量跟踪检查资料,也未发现该珠宝店有商品质量不合格的记录。根据《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等法律和《*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珠宝玉石 名称》等**标准,珠宝玉石名称、标识、按重量销售的质量、贵金属*饰的纯度等是珠宝玉石*饰质量的核心内容。贵金属*饰断裂或变形、镶嵌宝石脱落等,目前**没有判定或检验标准、消费者维权没有依据。福建宝协以此案例,希望各珠宝店在每次交易完成后,当场查验工艺质量,增加佩戴小心的提醒内容。本次纠纷属于营业员的商品介绍与吴女士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福建宝协建议:吴女士在抖音上或其他平台上停止攻击性的宣传,避免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晋江灵源街道金六福珠宝店应加强对营业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在我国虽然珠宝金银*饰商品未纳入“三包”范围,但福建宝协认为:如果珠宝店能做出“退款”决定,这将是给珠宝店信誉加分。涉事双方*终同意福建宝协的协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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