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古城区琅玉珠宝店导购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介绍该店是政府扶持企业,是政府指定的购物店,并对消费者多次退货投诉故意拖延,消费者多次通过人民网、微博等媒体反映经营者不履行义务,对丽江旅游造成了负面影响。
8月11日,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古城区琅玉珠宝店涉嫌虚假宣传及故意拖延退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款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之规定和第八款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规定。9月12日,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古城区琅玉珠宝店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及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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