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原价近十万的钻戒随手扔了,失主将他告上法庭,赔钱! 失主:你捡走了戒指,要么还我戒指要么赔我损失
昨天下午,杭州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朱女士说起这个丢掉的钻戒,几度哽咽。她说自己就一个金戒指和一个钻戒,钻戒对她来说意义重大。21号那天中午12点多,她为了擦护手霜,将两个戒指取下,放在了身上。当时她坐在车里,等她下车时,忘记了戒指还没带回去,所以下车后,戒指就掉在了小区一单元楼前。
朱女士手上戴着的两枚戒指
朱女士戒指上的钻石为1.01克拉,原价近10万,她趁着打折,花7.7万买下。下午一点左右,她发现戒指丢了赶紧回去寻找,但已找不到。后民警查看监控后发现,两枚戒指是被汪先生捡走的。
“我得知找到是谁捡走的时候,还想着要好好感谢他。”朱女士说,没想到的是,汪先生只还了一个金戒指,并说以为钻戒是假的,后来在快递公司门口丢掉了。“我的戒指怎么看都不会是个便宜货,谁相信他会扔掉啊,连警察都说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就是他不肯还给我。”
朱女士原本要求汪先生还戒指,后因汪先生再三强调戒指已经丢掉了,朱女士转而要求汪先生赔偿7.7万元损失。案由也从返还原物纠纷,更改为物权保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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